首先,零售药店如果希望在新一轮药品带量集采中破局,首先要尝试和中标厂家进行合作,采取以量换价、以量换市场的原则,拿到中标企业的优惠价格。
其次,药店与药店之间可以构建药店集中采购联盟,争取以量的优势获得优惠价格和资源支持,尤其对于非中标厂家,通过药店集采联盟获得价格优势,与之建立良好的终端开发机会。
最后,药店可以通过比医院更优质的服务优化网点布局,为顾客提供更多的便利,优先发展慢病管理、DTP业务,为承接处方外流做好准备,探索多元化的经营模式。
面对“4+7”带量集采的药品定价洪流,医药行业大到三甲医院、小到县级零售药店都不可能避免,因此,积极调整经营方式,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才是药店发展的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