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报道:江西: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将减少限制
昨日,记者获悉,我省出台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补齐我省医疗保障领域体制机制短板,着力构建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据了解,我省完善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健全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政策。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也就是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门诊费用。
完善低收入人群医疗救助办法,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其他保障措施后剩余部分由当地财政兜底解决。
严格执行国家对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有针对性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减轻困难群众就医就诊后顾之忧。
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完善和规范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促进各类医疗保障政策互补衔接,建立公平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