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叶海波带领执法检查组赴高港区、医药高新区,检查《水污染防治法》《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检查组随机检查了白马镇陆家村居民集中居住点、许庄镇官沟中沟、长江饮用水源地、翰林学院南侧河道、扬子港河等现场。召开情况汇报会,听取高港区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情况报告,高港区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听取了部分人大代表、基层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建议。检查组对随机抽查、台账资料查阅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