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引用了5名诺华公司医药代表的证言。据诺华公司医药代表何某证言,“郭锋在医药代表的圈子里基本上是一个公知人物,大家都知道找郭锋能够开到发票。”于是,何某从2016年上半年就开始持续在郭锋处购买发票。
按照郭锋的供述,医药代表没有去餐饮公司消费,郭锋自己也没有去消费。郭锋从餐饮公司的销售经理或财务管理人员处购买发票,再卖给医药代表,供医药代表报销套现之用。
概括而言,诺华公司医药代表套现的具体流程为:医药代表把银行卡交给北京雅世德;当需要餐饮发票时,医药代表通过微信或电话告知郭锋用餐时间、人数、金额和返现的银行卡号等;郭锋从合作的餐饮公司销售经理或财务管理人员处购买发票,价格为发票金额的8%~10%;按照郭锋的指示,该公司员工会用相应医药代表的银行卡在POS机上刷卡,然后制作假的POS单和餐厅水单;北京雅世德公司收取发票金额15%~20%作为报酬,剩余部分通过银行卡转账返还给该医药代表;最后,北京雅世德公司员工将发票、POS单、餐厅水单等邮寄给医药代表,医药代表将上述材料用于公司报销,用15%~20%的成本成功套现。
此外,据北京雅世德公司员工赵某证实,来该公司购买发票的客户大多数是从事医药业务的人员,最多的是卫材(中国)药业有限公司和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