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云南省医疗保障系统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结算问题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昆明召开。通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督查工作信息》(第16期)、昆明市官渡区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滞后事件、国家医保局约谈部分省区会议精神和云南省领导指示要求,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确保医保领域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和事件。
会议指出,6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根据“互联网+督查”平台接到问题线索反映,派出督查组到昆明市官渡区医保中心,就官渡区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上半年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结算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指出官渡区存在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结算滞后等问题,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6月17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派出工作组赴官渡区医保局核实相关情况,并督促昆明市、官渡区医保局彻底排查,迅速整改。
截至7月4日,官渡区医保局已整改拨付医保费用5165.31万元。7月5日,官渡区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对官渡区医保局6名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昆明市纪检监察部门也按照相关规定,对昆明市医保局有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