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抱着侥幸心理,先后多次从对方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拿增值税专用发票到税务部门认证抵扣。
从2013年底到2015年4月份,青海某医药公司和漳州某医药公司一直这样“合作”。
2013年11月至2015年6月,青海某医药公司与漳州某医药公司在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从漳州某医药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3张,涉及金额18106864.96元,税额3078167.24元,价税合计21185032.20元,203张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在税务机关认证抵扣,抵扣税额3078167.24元。
获取好处费
不仅如此,王军还开始抽成。
2013年,张杰找到青海某医用科技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安磊谈合作,并向他介绍了王军。由王军垫付货款,安磊向王军支付10%的利息。王军先是将钱转到安磊的个人账户上,再由安磊转到青海某医用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最后由青海某医用科技有限公司将钱转到漳州某医药公司的账户,但其实王军转给安磊的钱是漳州某医药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