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3日,瑞康医药披露了公司股份回购预案。按计划,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起的一年内,以自有资金回购2亿元~4亿元的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 元/股,若全额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76.92万股。 期间,瑞康医药的另一位实控人张仁华,特别发出《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张仁华提议称,“基于目前公司股价持续低迷,不能合理反映公司的价值,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提议公司通过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建议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此事项。” 大股东提议,一言九鼎。2018年12月28日,瑞康医药董事长韩旭主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关于的议案》等。 2019年2月1日,瑞康医药披露公告,确定回购股份的方式,即,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不过,就在公司正式进行回购操作的前夕,瑞康医药于2019年3月21日修订了股份回购方案。具体修订条款为,在回购预案的“提议人买卖公司股份”情况说明中增加了,“为维护上市公司权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转型,引进重要战略资源股东,发挥合作的协同效应,实现战略资源共享,未来6个月提议人张仁华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通过协议转让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