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俊
生产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集环路35号
检查单位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事由
生产企业飞行检查
检查依据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及其《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等有关规定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检查中发现严重缺陷4项,一般缺陷7项,其中标注“*”为严重缺陷。
1.企业组织架构图职责权限描述未指定人员名称。(第1条*)
2.成品检验未检霉菌和酵母菌,未按成品检验标准进行检验;企业生产用原料中包含药用玉米淀粉,但企业制定的检验标准中缺少淀粉为玉米淀粉的鉴别检查内容。(第18条)
3.PH计(型号PHS-3C)2019年度未见检定证书、相对密度测定仪(MZ-S200)2018年至2019年度未校准。(第21条)
4.抽查品种成品未按放行制度执行,成品销售日期在放行日期及检验报告日期之前。(第25条)
5.企业在产的粉单元产品包含婴儿用产品,该单元产品混合操作间(一般区)与灌装间(洁净区)之间的物料传送窗开口较大,未见相应管控措施和监控装置(如压差计)。(第40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