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投标企业:
根据工作安排,“2017年海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资料审核工作现已完成,请各药品投标企业登录“药品申报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1、如对审核结果有疑议,请于2018年1月22日下午5点30分之前,将“修改、澄清信息申请表(见附件1)”及对应的补充证明材料,现场递交至我中心(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华海路安海大厦二楼药品采购中心),以便及时进行复审。逾期不予受理。
2、若企业注册所在地省或市(含地级市)以上食药监部门不再提供两年内无生产(或无经营)假药及无严重违反药品监管有关法律法规的书面证明,企业可递交承诺函予以澄清。(见附件2)。
附件1:修改、澄清信息申请表
附件2:承诺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