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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公司仓库里存放了 8.81 吨过期药品,为了节省成本,该公司几名负责人商量,打算找个工地偷偷焚烧、掩埋。第一批药品焚烧时,被当场发现。
6 月 5 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长沙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并对该案进行了通报。
湖南长锋医药有限公司负责人曹某中因仓库内过期药品、不合格药品囤积过量,需要及时处理,与公司质量负责人张某龙、质量管理部经理李某商议后决定,为节省处置费用,将需要处理的药品运送至长沙县榔梨街道映霞路与东七路交汇处西侧的一处工地直接进行焚烧、掩埋处理。当日下午,张某龙、李某雇请两台货车将公司仓库内黄芹胶囊、复方三维右旋泛酸钙糖浆等过期药品、不合格药品共 8.81 吨运送到曹某中指定地点进行非法处置。其中货车拖运的 4.13 吨上述药品先到非法处置地点后,张某龙、李某随即安排工人卸货并开始焚烧。在焚烧过程中,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发现并立即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扑灭,并对现场焚烧残渣予以清理。另一辆货车拖运的 4.68 吨上述药品送到非法处置地点卸货时,即被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当场查获并将运送药品登记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