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药白云山”或“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公司董事出席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其中,执行董事陈矛先生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执行董事程宁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卫红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 1.3 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统称“本集团”)与本公司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第一季度(“本报告期”)之财务会计报告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 1.4 本公司董事长李楚源先生、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黎洪先生及财务副总监兼财务部部长姚智志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5 本季度报告分别以中、英文两种语文编订,两种文本若出现解释上歧义时,以中文本为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注:(1)以上财务报表数据和指标均以合并报表数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