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1242号),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为11.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300万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3,661.7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5,638.2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08月01日全部到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71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安徽普菲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