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9月,发布的关于1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18年第89号),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6批次盐酸伐昔洛韦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溶出度。
经济观察网记者从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总部所在地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针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上述通告,荆州市食药监局于2018年10月20日下达了(荆)食药监药罚(2018)B-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的盐酸伐昔洛韦胶囊案(劣药),罚款2.392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19.7221万元。
据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官网介绍,公司自称是全国最大的栓剂生产基地;全国最大的妇科外用药生产基地;全国最大的栓剂辅料混合脂肪酸甘油酯生产基地。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其官网介绍公司“拥有较强技术实力的产品开发中心和完善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
据经济观察网记者调查了解,上述两次遭遇行政处罚的涉事企业,其控股股东均为田南希。股权结构显示,田南希持有武汉东信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持有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70%股权,均为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另据湖北荆州当地《荆州日报》于2015年7月的一份报道披露,东信药业曾与券商签订保荐协议筹备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