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层基础,构建中医药医疗保障体系。我市在全省率先成立市中医药管理局,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均成立中医药管理科,开展中医药工作的指导与管理。落实乡镇卫生院“三个三分之一”政策,实行“三个百分之百”(包括院内制剂、中药饮片、中医诊疗项目,不含注射剂)城乡医保报销政策。构建以公立中医医院为龙头,中医药专科专病和综合医院中医科为主体,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为基础,其他中医服务机构为补充的城乡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全市10所综合医院全部设置中医药管理科和中医科,投资建成标准化中药房;130个乡镇卫生院和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中医综合治疗区或中医馆(国医堂),90%的村卫生室可以提供不同层次的中医药服务。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院,重点发展中医专科医院,目前全市共有民营中医医院17家,设置床位800张,卫生技术人员400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