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药监局获悉,为满足患者对传统中药制剂的需求,促进中医药有序发展,医疗机构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注册管理已由审批改为备案,流程得到简化。 医疗机构制剂审批流程类似新药上市流程,需要进行药学、药理毒理等临床前研究,以及临床试验。而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具有经临床长期反复实践、配制简便等特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有关规定,由许可审批变为备案登记仅需提交备案资料。医疗机构完成备案品种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相关研究后,按要求提交备案资料,通过资料审查后即可配制使用。 其中,中药制剂“清解丸”由金银花、薄荷、知母等13味中药组成,用于治疗儿童风寒、咳嗽痰黄、上呼吸道感染等,是北京首个完成传统中药制剂备案的品种。 市药监局出台《北京市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备案流程、资料要求、管理机制及监管要求等,并开发全程电子化备案信息平台。首次申请备案事项的医疗机构应进入网站“办事大厅”在线注册网上服务平台账号,再进入“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平台,填写备案信息,市药监局在接收备案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的结论。 链接:什么是医疗机构制剂和传统中药医疗机构制剂? 医疗机构制剂是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只能在该医疗机构内凭处方使用,是药品的有效补充。医疗机构制剂有规定的配制工艺、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以及有效期等,包装上还应印有“本制剂仅限本医疗机构使用”字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