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同意安徽丰原宿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歇业的函(皖药监药化流函〔2019〕71号)》,同意该公司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歇业。
企业歇业期间,不得开展药品经营活动。如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恢复经营,须向省局提出恢复营业申请。省局委托相关市局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进行检查,检查合格的报省局发还《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恢复药品经营活动。
来源: | 2019-06-25 14:12:42 | 人气: 次
导读:安徽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同意安徽丰原宿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歇业的函(皖药监药化流函〔2019〕71号)》,同意该公司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歇业。企业歇业期间,不得开展药品经
安徽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同意安徽丰原宿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歇业的函(皖药监药化流函〔2019〕71号)》,同意该公司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歇业。
企业歇业期间,不得开展药品经营活动。如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恢复经营,须向省局提出恢复营业申请。省局委托相关市局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进行检查,检查合格的报省局发还《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恢复药品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