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北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精神,全面振兴我省中医药事业,实现由中医药大省向中医药强省跨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各领域得到全面协调发展,中医药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中医药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显,初步建成中医药强省。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0.55张,各市均建有三级甲等公立中医医院,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100个中医药强县,中医药服务可得性、可及性明显改善。中医药在医改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医疗机构和中医药人员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积极性有效激发,人民群众医疗负担明显减轻。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快发展,初步形成一批健康服务新业态。中医基础理论研究及重大疾病攻关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防治水平明显提高。中医药人才教育培养体系更加健全,河北中医学院升格为中医药大学,聚集一批学术领先、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的中医药人才,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4人。中医药产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300万亩,中药工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占医药工业总产值30%以上,安国中药都中药材年交易额达500亿元,中医药产业成为我省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之一。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更加广泛。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标准体系、监督体系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管理体制更加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