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计生委、锦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省属各医疗机构,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
目前,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的议价工作已陆续完成。因医用耗材议价工作量大, 应部分市和省属医疗机构的要求,现就全省医用耗材议价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医用耗材议价工作截止时间延至2018年4月15曰, 4月15日24时将关闭议价通道。 届时原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和限价挂网采购平台同时关闭,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用耗材采购将通过新平台进行。请各市、省属医疗机构加快工作进度, 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议价工作。
二、对于纳入辽宁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类别范围尚未进入辽宁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产品库和备份库、医疗卫生机构正在使用的产品,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要会同医疗卫生机构对在"末入库产品采购管理"模块中填写的产品信息进行认真核对, 并于4月15日前完成, 确保信息完整、准确、规范。如果由于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导致产品无法汇总、不能纳入《辽宁省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产品库》和《辽宁省普通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产品库》,相关后果由生产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自行承担。
三、 4月 15日后,各市要启动末入库产品的汇总、去重和整理工作,并于5月31 日前完成。以市为单位(省属医疗机构纳入辖区市卫生计生委,锦州市由市医疗保障管理局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在"未入库产品采购管理"模块中填报的产品进行汇总、去重和整理后,加盖单位公章报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lnypxc@126.com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去重和整理后,移交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此类产品资料的投报和审核入库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