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打造近悦远来的国际化人才聚集新高地
一是大力集聚海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制定上海人才 “20条”、人才“30条”和人才高峰工程行动方案,坚持全球视野、眼光向外、国际标准,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率先探索海外人才永久居留的市场化认定标准和便利服务措施,累计办理出入境证件114余万证次,在沪工作外国人才达到21.5万人,位居全国首位。运用薪酬评价、投资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等市场化方法引才聚才,每年吸引国内优秀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落户超过5万人。
二是大力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放权松绑”的核心理念,把权和利真正放到市场主体手中,为用人主体和人才“增动力、添活力”。以立法形式出台《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将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下放科研团队,明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扣除直接费用后净收入的70%以上可用于奖励个人和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