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系公司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进行的调整,本次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认为:亿帆医药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与授予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交所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规定的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