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对部分药品暂停挂网采购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
公示指出,根据《关于规范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对于在辽宁省挂网采购的同品种药品(以规格计)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过评)已达到3家以上的(按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视同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纳入统计范围),对其他已在辽宁省挂网采购的未过评药品暂停挂网采购,对未在辽宁省挂网的未过评药品暂不纳入辽宁省集中采购范围。
也就是说,除对于过一致性评价企业达3家的未过评药品辽宁省将暂停采购外,没有在辽宁省挂网的未过一致性评价药品,辽宁省也不再挂网,不纳入集采范围。
据赛柏蓝梳理,此次被暂停采购的未过评药品有65种,涉及非那雄胺片、卡托普利片、对乙酰氨基酚片、盐酸二甲双胍片、盐酸曲美他嗪片、盐酸西替利嗪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