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领域专项反腐,3万余人主动上交不当所得
1
中纪委发文,点名医药腐败
近日,中纪委发布文章《云南专项整治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3万余人主动上交不当所得》,点名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据悉,云南省纪委监委自2019年以来,持续对全省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及不正之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相关监督检查室与派驻机构联合监督,督促全省2119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面清理整治,深入部分医院开展“体验式”监督和“蹲点式”监督;对昆明、普洱、红河、保山、大理等州(市)卫健委和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监督检查,通过突击检查、查阅材料、与相关人员谈话、听取汇报、随机走访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督促解决问题。
文章指出,云南省纪委监委自2019年以来,持续对全省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及不正之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共查处医疗卫生系统腐败案件179起,审查调查13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1人;61所三级公立医院、235所县级医院、362所公共卫生单位、1461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3万余人主动上交了不当所得。
2
医药腐败,多方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医疗领域的腐败问题是中纪委2021年的工作任务的重点之一。《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明确,2021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持续纠治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相关的政策早已制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该制度一方面提升了企业的违规成本,避免以往违法成本过低,导致行贿者任意妄为的现象,还有利于顺藤摸瓜,行贿受贿一起查,对腐败行为有更好的震慑。
除中纪委外,医保局建立的医药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也涉及对医药领域的行贿受贿问题的整治,将在医药购销中给予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纳入了信用评价的体系之中。
根据国家医保局的规定,药企需要向省级招采平台递交信用承诺书,否则将面临产品撤网的后果,而药企在递交信用承诺书之后,如果失信等级不断提升,也可能面临被限制或中止全部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的惩罚。值得注意的是,员工在销售己方药品或医用耗材过程中的失信行为,作为独立法人提交书面承诺的药企药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