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管理不是放松监管,而是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实行备案制的中医诊所,卫生执法部门加强依法执业、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等监管。自中医诊所备案之日起30日内,对备案的中医诊所进行现场核查,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中医诊所实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录制度,并为诊所负责人提供统一的学习途径和交流平台。
按照规定,中医诊所只能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手段开展诊疗服务,以及开展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中医诊所不得提供西医西药服务,不得开展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技术等。
随着开办中医诊所的门槛进一步降低,大量中医备案诊所应运而生,如何保证“放而不乱”呢?
深圳市福田区引入智能化手段,医生需要人脸识别才能登录系统开处方。该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郭连平介绍,运用互联网实时在线监管,主要包括处方是否规范、收费是否合理、用药是规范等内容,破解了监管人员短缺的难题。
我国已将中医诊所备案纳入全国统一的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纳入国家卫生健康年度信息统计,定期对中医诊所备案情况进行统计、调度,备案工作实现信息化操作、异地互联互通和联网管理,推动行业监管精细化。
部分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积极落实监管职责,结合实际对备案中医诊所名称、执业范围等事项进行细化明确,推进不良行为积分制度,探索开展诚信指数制度建设,推动了监管方式向日常化、规范化、精细化转变,行业监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督促中医备案诊所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更加规范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落实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尊重中医药服务的特殊性,避免在监督执法中“中西医一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