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0日,临汾市医保局通报5家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洪洞县人民医院存在资质不全、违规收治病人等情况。医保部门扣除其违规金额42.69万元。
洪洞县中医院存在超限用药、不合理计费等情况。医保部门扣除其违规金额4.76万元,处违约金14.29万元,共追回19.05万元。
临汾泽华外科医院存在违规录入费用等情况。医保部门扣除其违规金3.65万元,处违约金7.3万元,共追回10.95万元。
吉县医疗集团存在挂床住院、血液灌流、血液光量子白体血回输治疗、抗生素用量多计、血压重复收费等情况。医保部门扣除其违规金7.47万元,处违约金14.94万元,共追回22.42万元。
汾西县人民医院存在病历不规范、住院患者药占比偏高、无信息管理系统、特殊检查项目主要诊断阳性率偏低等情况,医保部门扣除其违规金5.3万元。
此外,2019年二季度,山西省医保中心协助审计署太原特派办核查山西中医学院第三中医院“使用已死亡人员医保为他人办理住院治疗”的问题:经核查,山西省中医学院第三中医院“使用已死亡人员医保为他人办理住院治疗”的情况属实。省医保中心对住院期间医保基金支付的3234.65元予以追回,并扣除5倍违约金16173.25元,合计19407.9元,责令其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