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至18日,西双版纳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药条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以保障和促进傣医药事业发展。西双版纳州人大财经委、法制委、教科文卫委、农业农村委、研究室和州医疗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以及《条例》起草组成员参加调研。
近年来,全州傣医药事业虽然取得长足发展,但仍然存在传承保护力度不够、傣医传统技艺逐渐失传、傣医人才培养后劲不足、傣药材资源破坏严重、现有中傣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薄弱、傣医药标准化建设进程缓慢等问题。为此,州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政策,结合傣医药发展实际,于2017年6月将《条例》制定纳入州十三届人大立法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