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7日,医药高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魏某贪污、挪用公款一案,医药高新区人大代表、区纪工委监工委办案人员、国有企业挂职人员共57人参加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魏某原为某医药物流有限公司财务融资主管。2011年12月至2016年1月间,被告人魏某利用担任该公司会计、融资主管,负责处理公司相关银行业务的职务便利,侵吞该公司资金共计人民币2034523.33元,用于个人消费。2010年7月至2018年9月间,被告人魏某擅自挪用该公司资金共计人民币5282859.06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