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团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由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根据新租赁准则,对于经营租赁租入资产,承租人需先识别租赁,对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初始确认时,经营租入资产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租赁负债及其他成本(如初始直接费用、复原义务等)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进行折旧并确认折旧费用,同时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符合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除外。相应的,财务报告的披露要求同步修订,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未有重大变化。根据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结合本集团具体情况,截至资产负债表日上述会计政策的调整影响详见“4.2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上述新准则实施对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新增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18年4月17日分别印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MTN208号)和《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SCP90号),接受本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及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注册金额均为人民币5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 2019年1月21日,本公司完成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实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3.73%。 (2)2019年3月22日,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控股子公司Fosun Pharma Industrial、Gland
Pharma及其创始人股东(即主要由Dr. P.
Ravindranath家族、其控制的公司及其管理的信托构成,下同)签署的《Amendment NO.1 to the Amended and
Restated Shareholders" Agreement》(即“《关于〈经修订及重述的股东协议〉的第一修正案》”),同意Fosun
Pharma Industrial向Gland
Pharma创始人股东授予一项新的选择权,即创始人股东有权在相关条件达成的前提下,于约定期间内要求Fosun Pharma
Industrial(或通过其指定方)以最高不超过47,000万美元的价格受让其持有的不超过3,421,187股Gland Pharma股份。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公司名称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