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双创双服”,严守药品安全底线、追求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高线,近日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提出简化产品注册审评审批等26条具体举措,支持河北省医药产业发展。
《政策措施》提出,国内药品企业内部改变药品生产场地,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改变国内生产药品制剂的原料药产地,先行受理,再报送检验结果;送检方式改为申请人凭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药品注册受理通知书》(原件加盖受理单位公章),直接将样品送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企业提交药品再注册申请,无需提交所在地市级药品监管部门出具的该品种生产销售情况证明,改为申请人自行提供该品种的《生产销售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