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通知》,云南结合实际,提出六条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各地在构架医联体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治疗重大疾病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坚持中西医并重,协同发展。
二是前期各地在探索区域医疗资源统筹、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过程中,已经只组建一个县域医共体的个别地区,要进行认真排查纠偏,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医联体建设的政策文件要求,确保在医联体建设中中医医院“三不变”、“三独立”、“两不减”既:中医医院性质、名称、功能定位不变,机构、编制、财务独立,人员编制、床位数总量不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