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申报企业注册地在贵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除外),并且企业2 年内(指当年申报截止日向前推算2 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均可申报。
申报程序及要求
1.企业登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http://gxt.guizhou.gov.cn),进入“工业经济运行调度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中的“贵州省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振兴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注册后按要求进行填报,按属地管理原则提交。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提交市(州)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核。市(州)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查项目时,须按要求填报《贵州省十大千亿级工业(医药制造业)产业振兴专项资金项目地区审查表》,填写项目审查意见后,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业务处室对项目进行审查,并将审查后确定支持的项目,送健康医药工作专班报省人民政府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