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规范申报程序。“两病”门诊实行定点管理,“两病”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可以选择一家承担“两病”定点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体化村卫生室作为本人门诊定点服务机构;同时定点医疗机构将“两病”参保人员纳入签约服务管理,提供药物治疗服务。
四是加强用药管理。承担“两病”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协议管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过遴选,全区六个乡镇、街道首批设立12家“两病”定点医疗机构。对“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药物,按最新版国家和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品种,合理用药、规范收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增强费用节约意识,同时联合区卫健部门加强签约服务管理,做好“两病”参保人员跟踪服务,切实提高疾病知晓率、治疗率和控制率。
据测算,此项政策落地,基金年度支出预计将增加200万元。“两病”的门诊费用实行即时结报,患者个人只需支付个人应承担的药品费用。这项惠民政策,切切实实地减轻了城乡居民“两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增强了基本医保门诊保障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