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如此,但李晨光表示,对居民和国家来说,花钱投入医疗系统,诉求是“用最少的钱获得最好的医疗”。而由药品销售费用来“补贴”医生收入,会使得医生与药企的利益绑在一起,他们的诉求是卖出去更多更贵的药。这严重偏离了居民和国家的诉求。
李晨光还具体分析了“销售费用畸高”所带来的危害:首先会导致药企忽视正常市场需求品种的研发,追求更高的定价,例如前些年为了招标时单独分组,获得较高定价,而故意做的名为“微创新”实为伪创新的改剂型等新药,不但对治疗没有任何好处,反而可能起到反作用;其次,会让医生被“销售补贴”所指挥,开更多更贵的药,也会让医院纵容甚至鼓励这种行为;最后,对医保经费和居民卫生费用的开支影响也是很大的,大量的高价无效或者高价低效药品,浪费了卫生费用。
戴绪霖也对“销售费用畸高”带来的危害深恶痛绝:其会导致产生严重的不合理用药,患者用上可用可不用,甚至根本不该用的药品。
吴延兵更是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指出,附加在药品“身上”的费用额度是一定的,如果销售费用过高,就意味着研发与生产费用缩水了。产品质量是和生产、研发密切相关的,一家企业的费用核心集中在营销方面的话,后续发展如何保障?
治理“销售费用畸高”须内外合力
显然,无论是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说,还是从监管部门的角度来讲,药企身上的“销售费用畸高症”都该“治疗”了,但究竟该如何“下药”呢?
吴延兵表示,财政部此次针对药企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就是招数之一。相信国家还会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来引导药企把费用投入到研发与生产方面。这也是企业基业长青之根本。戴绪霖也支招道:“个人认为应该疏堵结合,除了像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黑名单、罚款这些‘堵’的措施外,还应该采取减少市场信息不对称,如科学诊疗宣传等措施。”
但李晨光对治理“销售费用畸高症”不抱乐观态度。他说,医药不分开的大前提下,医院靠加价维持基本运营收入的前提不改变,“销售费用畸高症”是很难治愈的。虽然从2013年开始,医药系统反腐工作一直在进行,但实际上“医药分开”是很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