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李晨光的观点有一定道理,虽然在很多人看来,药企身上的“销售费用畸高症”已经积重难返,但从包括此次财政部“查账”等一系列手段来看,国家是要下决心解决这个行业“毒瘤”的。此前已经在11个城市试点、即将扩大试点范围的药品集中采购,也将在“治疗”药企“销售费用畸高症”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吴延兵就说,所有的政策,都是为了消除不正常的现象而设定的。为什么要实行药品集中采购,为什么要实施“两票制”,都是为了去除从生产到终端之间不必要的多余环节,限制销售费用“畸高”。李晨光也表示,国家医保局组织的“带量采购”规定了价格和用量,等于断绝了中间“利益”,但效果尚需评估。戴绪霖则认为不能对“带量采购”抱很大的期望:可能有一定的作用,但“带量采购”不能指定医生一定要用这个药不能用那个药。只要医生的处方行为不受监督,就可能受到利益驱动,就会有人“下饵子”,就存在“销售费用畸高”问题。
显然,戴绪霖的担忧是有一定道理的。吴延兵也表示,国家的监管只是一种手段,也只能在一方面发挥作用。“自己找的病还得自己治”,药企应该自省、自查,把一些诸如“造福人类”“为人类健康服务”等“挂在墙上”的企业文化,真正落实到企业经营上来,这是根本。李晨光也对药企自身的作用作了分析:增强内力,研发更多的优质品种,靠疗效而不是靠“补贴”来销售,这对企业很有好处。此外,药企必须加强销售团队能力建设,为医生提供更多更有专业性的服务,而不是目前普遍存在的“人情服务”。
△ 结语:
显然,在新的监管环境和市场环境下,药企以往靠“高费用”支撑的销售模式将不可持续。那么,未来,药品营销工作究竟该如何做呢?作为一位资深医药营销专家,吴延兵给出了自己的忠告:药企应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国家的规章制度去操作,不要“越轨”,回到做企业的初心上来,不要用利益去驱动销售,而要以品牌和产品的质量、疗效去驱动。李晨光作为资深医药投资人士,也建言道:研发更好的产品、把握更严谨丰富的临床数据、打造更专业的销售团队,都会使企业的销售工作做得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