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区医疗保障局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日常稽查,10 月份,发现个别单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予以“丰南镇侉子庄广德堂大药房、丰南镇金都大药房、黄各庄镇平安大药房、黄各庄镇铭霞口腔诊所、众仁连锁丽丰店、小集镇康洁药店、大新庄镇车站大药房”暂停医疗保险服务协议3个月的处理。
请各定点医药机构引以为戒,严格按照“冀医保规〔2019〕1 号、冀医保规〔2019〕2 号”文件要求及《服务协议》的约定,规范经营,加强管理,强化业务培训,杜绝违规问题发生。同时,区医疗保障局将不定期进行稽查,对发现违规问题严肃处理,全区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