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全国中医药大会在北京召开,省藏医院国医大师、我国著名藏医药学家尼玛和全国名中医、我省著名中医儿科专家陆长清获得“全国中医药杰出贡献奖”。
这个好消息传来,全省中藏医药界为之振奋。青海是藏医药重要的发源地和传播地之一。公元6世纪,青海地区的藏医就可以进行精巧的眼科手术。18世纪初,出现了藏医药传承教育机构“曼巴扎仓”(藏医学院),培养了大批优秀的藏医药学者,撰写了众多藏医药著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省藏医医疗、科研、教育、产业、文化机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我省不断加强立法和顶层设计,先后出台了《青海省发展中医藏医蒙医条例》《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海省关于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意见》《青海省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发展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有力促进了中藏医药事业的发展。
中藏医医疗体系健全
近年来,我省中藏医药服务体系日益完善。2018年,全省共有公立藏(蒙)医医院28所,占全省医院总数的27%;藏(蒙)医医院床位3365张,占全省医院床位数的14.3%。有民营藏医医院19所,藏医诊所326个。同时,以省藏医院和州级藏(蒙)医医院为龙头,分别建立了省、州级藏医医联体,已建成和在建的中藏医馆437个(藏蒙医馆184个),实现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建设了6个州级藏医适宜技术培训基地,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推广藏医适宜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