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查表员敲门声音太大,屋内老人称受到惊吓。
2019年9月,法院宣判了这起案件,沈阳燃气有限公司赔偿栾某医疗费5224.72元、交通费100元。
栾某是一名退休职工,60多岁的年纪,2018年7月的一天,她独自在家闲居,突然她听到有人来敲门,她没有开门,敲门声就越来越大。栾某表示自己受到惊吓,随后栾某到医院就诊,诊断为因惊吓而致心悸、头晕、失眠、噩梦等,治疗期间花费医药费5224.72元。
栾某称,当敲门声停止后,她到门外查看,发现门上有脚印。栾某认为,这就是查表人员踹门的证据。
事后栾某报警,栾某儿子电话联系燃气公司,通话内容反映出该公司查表员当时确实有砸门行为。
栾某认为,燃气公司查表员有踹门等过激行为导致其受到惊吓,于是起诉燃气公司,索赔医药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50000余元。
庭审中,燃气公司提交了三张视频截图照片,证明涉案的查表员当时穿的鞋是无法形成在门上留下鞋印的,所以查表员没有踹门的行为。
法院认为,燃气公司与栾某儿子的通话记录和医院病例中关于惊吓导致头晕、心悸的记载,可以证明燃气公司查表员存在过激行为并导致栾某受到惊吓,造成身体伤害。燃气公司主张查表员全程合规,但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故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法院最终判决,燃气公司承担本次事件所产生的相应损失,赔偿栾某医药费用5224.72元,交通费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