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日人社字〔2018〕124号)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自主申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评估、政策考试等环节,拟确定新增东港福海医院等32家医药机构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2月9日至12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市医疗保障局医疗服务组反映,监督电话:(0633)7670732。
附件:2019年度第四批新增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日照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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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2019-12-11 15:42:02 | 人气: 次
导读:根据《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日人社字〔2018〕124号)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自主申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评估、政策考试等环节,拟确定新增
根据《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日人社字〔2018〕124号)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自主申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评估、政策考试等环节,拟确定新增东港福海医院等32家医药机构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2月9日至12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市医疗保障局医疗服务组反映,监督电话:(0633)7670732。
附件:2019年度第四批新增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日照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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