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全体国民公平享受基本医疗服务至少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制度的社会性。疾病风险是每个人都会遇到的,但疾病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是不确定的。为有效应对这种风险,作为一种共济性制度安排,医疗保障制度需要为全社会负担损失。二是享受医疗服务的均等性。健康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对健康权利的尊重和维护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每一个社会成员享受医疗保障的机会应当是均等的。三是制度的福利性。医疗保障主要着眼于社会整体效益而不是经济收入,要使全体老百姓公平地从国家这里获得基本医疗服务,不会因为地位、职业、民族、地域、文化水平、年龄等的不同而导致享受到基本医疗服务的制度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