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早期探索已经展开。《关于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的报告》显示,当时各地都在有计划地积极试办中西医结合医院、卫生院。其中,天津南开医院、解放军一五七医院、上海第一医学院华山医院等单位进展较快,而吉林市第三医院在中西医结合的护理上取得了较好的经验。这份报告还初步阐述了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创办设想,提出“县级以上医院要有十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办成中西医结合医院,公社卫生院要有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办成中西医结合的卫生院”。
报告中提到的几家医院也都成为我国中西医结合基地或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先头部队。如天津市南开医院在1963年被确定为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基地后,经过34年努力,于1997年正式通过天津市卫生局批准,增加医院的第一注册名称“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1980年8月,吉林省卫生厅批准将该院确定为吉林省中西医结合试点医院,成为全国最早中西医结合试点医院。1986年正式更名为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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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
•2月,卫生部召开全国中西医结合工作汇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