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代表的不规范行为,向来是近些年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打击的重点。近日,《关于印发2019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在部分医院挂出。

其中再次规定了实行医药代表院内登记备案管理,规范医药代表院内接待制度。严格落实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的要求,确保试点城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使用“4 + 7”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严厉处罚搭售药品行为。实行医药代表院内登记备案管理,规范医药代表院内接待制度。再加上之前已经明确的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其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等的有关规定,医药代表的日子,显得越发不太好过。一位在医药行业干了十年的老药代曾表示,在他那一批医药代表中,至少有60~70%已经转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