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9〕65号)》
11月28日,国家医保局、人社部公布《关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9〕65号)》。此次谈判共涉及150个产品,包括119个新增谈判和31个续约产品,最终119个新增产品谈成70个,降幅60.7%,31个续约产品谈成27个,降幅26.4%。至此,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全面完成,最终收录药品2709个。与2017版目录相比,调入药品218个,调出药品154个,净增药品64个。
此次医保谈判,谈判成功的药品多为近年来新上市且具有较高临床价值的药品,12个国产重大创新药谈成了8个,体现出医保局对于国产创新药的重视。
2、《加速康复外科试点工作方案(2019—2020年)》
11月27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加速康复外科试点工作方案(2019—2020年)》,拟在具有相关专科的三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首先选择骨科开展试点工作。
3、《关于加强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监督管理的通知》
11月2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加强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监督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了申请开展采血等相关服务的产前筛查机构,须与产前诊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医学检验实验室提供实验室检测并对检测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医疗机构要做好检测前咨询及知情同意后,方可填写检测申请单。
4、《国家药监局关于批准注册43个医疗器械产品的公告(2019年第96号)》
11月2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批准注册43个医疗器械产品的公告(2019年第96号)》显示:2019年10月,国家药监局共批准注册医疗器械产品43个。其中,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31个,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9个,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3个。
5、河北省《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11月2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明确开展干细胞应用研究试点。
6、《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11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明确探索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研究制定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保护办法;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等。
7、《京津冀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合作框架协议》
11月25日,京津冀三地医疗保障局在天津签订《京津冀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合作框架协议》,同时发布《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工作意见》,明确共同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8、《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11月25日,海南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