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烟台市医保局了解到,烟台新增了一批定点医疗机构,具体通知如下:
一、事项名称
新增协议定点医药机构
二、服务对象
医疗机构、零售药店。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各区市医保服务大厅办理;
芝罘区:芝罘区华茂街30号南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福山区: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二楼医保服务大厅
莱山区: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0号金茂大厦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牟平区:牟平区通海路308号财政局大楼一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海阳市:海阳市济南路91号医保服务大厅
莱阳市:莱阳市金水路7号二楼医保服务大厅
栖霞市:栖霞市霞光路335号医保服务大厅
蓬莱市:蓬莱市南环路136号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长岛试验区:长岛乐园大街101号社保服务大厅
龙口市:龙口市港城大道320号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招远市:招远市温泉路128-1号金融大厦二楼医保服务大厅
莱州市:莱州市文化东街1381号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开发区:烟台市开发区珠江路28号科技大厦101政务服务大厅
高新区: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东塔1楼政务服务大厅
2.网上办理:待开通网上办理业务后,及时公布办理方式。
四、办理流程
1.医药机构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审核评估:医保经办机构或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通过审核书面材料和实地察看等方式,对申报的医药机构进行评估;
3.协商谈判:由医保经办机构与拟新增的协议管理医药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主要内容包括服务人群、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基金支付方式、审核结算办法、违约情形和责任、协议时效及争议处理等;
4.结果公示:评估结果在各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公示5个工作日;
5.协议签订:医保经办机构与新增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向社会公布新增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五、申办材料
1.申请新增协议定点医疗机构资料清单:
(1)《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1份;
(2)《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名册》1份;
(3)执业医师、护士的执业证书,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及配置许可证原件;
(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2.申请新增协议定点零售药店资料清单:
(1)《医疗保险协议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1份;
(2)《药店从业人员名册》1份;
(3)《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药师注册证书,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
(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六、办理时限
集中评估原则上一年不少于2次。
七、办理进度查询
1.现场查询:各区市医保服务大厅业务窗口;
芝罘区:芝罘区华茂街30号南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福山区: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二楼医保服务大厅
莱山区: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0号金茂大厦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牟平区:牟平区通海路308号财政局大楼1613室
海阳市:海阳市济南路91号医保服务大厅
莱阳市:莱阳市金水路7号二楼医保服务大厅
栖霞市:栖霞市霞光路335号医保服务大厅
蓬莱市:蓬莱市南环路136号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长岛试验区:长岛乐园大街101号社保服务大厅
龙口市:龙口市港城大道320号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招远市:招远市温泉路128-1号金融大厦二楼医保服务大厅
莱州市:莱州市文化东街1381号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开发区: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28号社保服务大厅
高新区: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东塔1楼政务服务大厅
2.电话查询:
芝罘区:0535-6863054
福山区:0535-2902188
莱山区:0535-6717948
牟平区:0535-4338312
海阳市:0535-3229286
莱阳市:0535-3366016
栖霞市:0535-3376648
蓬莱市:0535-5822681
长岛试验区:0535-3215425
龙口市:0535-8501626
招远市:0535-8262365
莱州市:0535-2599678
开发区:0535-6373660
高新区:0535-6922047
3.网上查询: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八、监督电话
芝罘区:0535-6863027
福山区:0535-2902180
莱山区:0535-6716037
牟平区:0535-4332809
海阳市:0535-3221926
莱阳市:0535-3360688
栖霞市:0535-5217076
蓬莱市:0535-5822683
长岛试验区:0535-3218787
龙口市:0535-8501626
招远市:0535-2761022
莱州市:0535-2807557
开发区:0535-6372595
高新区:0535-69222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