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出台《省级基层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探索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方法及培养模式。
该局提出,今年起将在全省县级中医医院遴选出60名中医药专家,投入专项资金,建设条件较好的工作室。其跟师继承人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有1名乡医和1名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临床人员。
在为期3年的建设任务中,工作室除建立专家临床经验资料库外,还要形成至少1个临床诊疗方案、经验方或技术方法。要组织继承人参加由省、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主办的集中理论培训。工作室要与1个乡镇卫生院、2个村卫生室建立对口指导联系,定期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诊疗、带教工作,重点指导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和乡村医生解决临床实际问题。
近日,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制订下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考核与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提出申请并参加考核人员在通过申请审核、临床考核、群众评议、中等中医学专业水平考试、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纳入乡村医生管理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允许其在村卫生室注册执业并享受乡村医生有关待遇;未纳入乡村医生管理的,允许其申请在乡镇和村开办只提供经考核合格的传统中医诊疗服务的中医一技之长诊所。
《方案》还对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执业行为进行了规范管理。一是只允许在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提供《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上注明的临床技术专长和诊疗方法服务。二是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并注册执业的人员,应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参加乡村医生培训及考核。三是在乡镇和村开设诊所的人员,提供超出核准的临床技术专长、诊疗方法的,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销其申办的中医一技之长诊所,并收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杨松亮)
4月28日,中国中医药报社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关精神和总体要求,并结合报社工作实际,明确学习教育内容、要求、主要措施和组织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