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正在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到期后,还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大额存单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1、投资目的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收益。 2、投资产品 为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投资产品为安全性、流动性较好的大额存单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且满足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3、投资额度 公司任一时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人民币2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 4、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在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