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9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18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203,226,207.80元=1,069,611,620股×0.19元/股;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0.188125元/股=203,226,207.80元÷1,080,270,000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88125。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0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05月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05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除“海思科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05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