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保全后,执法人员约谈当事人进行深入调查。当事人称其与海南男耕女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神马搜索推广服务合同,由该公司负责推广医院网站,服务费合计8000元。网页制作、上线内容由海南中医药研究所附属琼岛医院打包委托个人制作,制作费1000元。
执法人员同时约谈海南男耕女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调取神马搜索推广服务合同以及服务费收据。
定性分析
根据《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当事人在网上推广其医疗服务时,为获得更佳效果,使用“安全无痛、无任何毒副作用、无痛治疗、安全精准、临床治愈率高、彻底清除病毒、杜绝复发”等用语,对医疗功效和安全性作保证和断言,违背科学规律,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因此,当事人发布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