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太谷县大众药店在2019年4月至2019年5月期间,采取串换药品等方式违规使用医保基金9620.6元。医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太谷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的约定,作出如下处理:约谈、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医保基金9620.6元,并处违约金48103元。
4 | 祁县西六支南庄卫生所 |
经查,祁县西六支乡南庄卫生所在2019年1月,采取利用已死亡参保人员虚报门诊补偿费用的方式套取医保基金71.04元,医保部门依据《祁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约定,作出如下处理:约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医保基金71.04元,并处违约金355.2元,暂停医保服务。
5 | 介休二轻职工医院 |
经查,介休二轻职工医院在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期间,采取无医嘱检查、无医嘱治疗、无医嘱用药、药品超量、不合理用药、辅助治疗过度、超药占比等方式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9万元。医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介休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三条的约定,作出如下处理:对该院分管副院长、医保科科长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改正,追回医保基金1.29万元,并处违约金4.45万元。
6 | 昔阳县定点医疗机构大众医院 |
经查,昔阳县大众医院在2019年3至5月期间采取不合理检查、超范围用药等方式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390元,医保部门依据《昔阳县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四十二条的约定,作出如下处理:责令期限整改,追回医保基金390元,并处违约金1950元。
二
2019年6月6日,大同市医保局通报3家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
1 | 大同市新建北路大齿社区卫生服务站 |
经举报核查,新建北路大齿社区卫生服务站在2019年2月上传医疗费用存在串换药品违规行为,共发现违规费用15060.3元。医保部门根据《大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三十一条第十一款的约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医保基金15060.3元,中止服务协议、暂停医保网络整改三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