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实践中,陕西省药监局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系统梳理省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许可备案事项,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最大程度提高群众和企业办事便利化水平。
今年年初,该局取消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等15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市局初审"环节,统一由省局直接受理、审批。同时,为促进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有效提升,陕西省药品监管局明确,将制作行政许可证日期由之前的5日缩短为1日,将登记事项变更及许可证书遗失补办等17项事项由过去的3日调整为“即时办结、立等可取”。并且为企业提供免费为企业邮寄证照的服务,进一步节约了企业成本。同时,为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效能,陕西省药监局将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审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经营审批;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许可和医疗单位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核发四项许可事项,委托市级药品监管部门实施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