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当事人辽宁医药贸易上述擅自出口未报检的属于法定检验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青岛海关决定对辽宁医药贸易罚款计人民币3950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19年11月19日。
辽宁医药贸易成立于1994年6月18日,隶属于上海医药旗下。上海医药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显示,辽宁医药贸易业务性质为药品销售;上海医药直接持股51.74%。
官网显示,上海医药是沪港两地上市的大型医药产业集团。公司主营业务覆盖医药工业、分销与零售,2018年营业收入1591亿元,综合排名位居全国前列,入选上证180指数、沪深300指数样本股、恒生指数成分股、摩根斯坦利中国指数(MSC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