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配送企业,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关于包头市重新开通旗县区级以上公立医院配送的通知》(包药采办发〔2018〕4号)文件规定,对申请重新开通我市旗县区级以上公立医院配送的配送企业,按规定进行了相关材料的严格核验。已于2月1日至2月7日,对核验结果进行了公示,现将核验通过的药品配送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通过的药品配送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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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配送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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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蒙古步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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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蒙古泰鑫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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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内蒙古新天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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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内蒙古伊铂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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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内蒙古益康医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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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内蒙古仁泰医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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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陕西济生制药有限公司(经营) |
包头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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